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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这件事

文章来源:     时间:2020-01-09     点击次数: 241

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这件事

汇算清缴,简单说,就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基础上“查遗补漏,汇总收支,按年算账,多退少补”,这也是国际通行做法,也可以称为年度汇算。汇算清缴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。

新个税法将员工取得的工资薪金、劳务报酬、稿酬、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合并为“综合所得”,以“年”为周期计算应缴纳个税。因此,需要在平时预扣预缴税款基础上,于年度终了时进行汇算清缴,计算年度全年应纳个税,再减去年度内已预缴的税款,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。

我公司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人: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,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(5000元/月);

综合所得年收入超过12万元且年度汇算补税金额在400元以上的人。

不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人: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,则不论补税金额多少,均不需办理年度汇算;

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,则不论综合所得年收入的高低,均不需办理年度汇算;

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。

员工可以在个税APP上进行收入纳税明细查询,3月1日后可在个税APP上进行综合所得汇算申报。

税务机关将通过网上税务局(包括个人所得税手机APP、网页端),根据一定规则为员工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,如果员工对预填的结果没有异议,系统就会自动计算出应补或应退税款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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